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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hdl.handle.net/11455/28513
標題: | 野生動物保育政策之保育效果研究:罰則、國際制裁與教育宣導之驗證 Conservation effects of wildlife conservation policies:verifications of punishment, sanction, and education |
作者: | 許景堯 YAU, SHEU JIING |
關鍵字: | Wildlife;野生動物;Conservation Policies;Conservation Effects;Educational Programs;保育政策;保育效果;罰則;國際制裁;教育宣導 | 出版社: | 農業經濟學系 | 摘要: | 人類在追求更高的成長與更美好生活的同時,常為了短暫之近利,不 惜竭澤而漁造成生態與自然環境的改變及破壞。由於自然資源的再生緩於 人類的利用速度,資源的稀少性問題日益嚴重,自然資源保育工作就成為 當前各國最關切之議題,而攸關人類與生態體系互動的野生動植物保育即 為其重點之一。基於野生動植物保育工作的推行不易,各國紛紛從罰則訂 定、查獲率提高等刑罰工具與教育宣導、國際制裁等措施同時實施,來達 到其保育目標。本文就貿易、處罰、教育、合作等規範來加以比較,並分 析其型式及特色,以瞭解國際野生動物保育潮流。另外針對各國野生動物 保育背景、目的、立法與管理型態來研究各國野生動物保育政策與措施。 至於野生動物保育政策之效果,本文嘗試利用預期效用理論來分析政 府保育政策對野生動物之需求量與供應量的影響效果。同時進一步引入教 育宣導與國際制裁,並擴充供應商模型為具反制能力者,以期能更趨符合 現況。研究結果發現,罰則、查獲率、緝查率提高與改善緝查之軟硬體均 可有效嚇阻對野生動物的消費行為。就野生動物的供給行為而言,罰則對 供應商能產生有效之嚇阻力量;查獲率與野生動物價格變動,對供給量的 影響不確定。對野生動物供需兩方而言,國際制裁及保育教育宣導均能減 少野生動物產製品之供給量與需求量,進而達成保育效果。換言之,政府 保育政策工具的單獨實施或搭配採用,都可達成保育目的。對野生動物之 供應商而言,政府保育政策工具的單獨執行,其政策效果並不確定甚或失 效;唯有多種措施同時並施才可有效達成保育政策目標。 |
URI: | http://hdl.handle.net/11455/28513 |
Appears in Collections: | 應用經濟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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